第二项 案件的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,应向受理该案的法院提出,受理该案的法院在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之前,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提出的异议,就本法院对该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问题依法作出书面裁定。裁定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,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,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